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08
)第10
号
关于开展2008
年度“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倡导“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用户满意”为质量最高标准的理念,
引导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确
立“全方位用户满意观”意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创建更多的“用户满意住宅工程”,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8
年度“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评选活动。同时为争创“上海市十佳用户满意工程”、“上海市用户满意施工企业”等评选工作打好基础。
现将“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评选办法”发给你们,
请各集团(总公司)、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其下属单位应提前
10
天向上级部门申报。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可按要求直接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申报时间:
2008
年
5
月上旬(上半年)至
9
月上旬(下半年)
联系部门: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质量工作部
联
系
人:杨国华
周幼勤
地
址:普安路
189
号
20
楼(曙光大厦)
联系电话:
53825393
传真:
53825393
邮
编:
200021
此文件及所有附件同时发布于协会网站(网址:www.gczlsh.cn
),可在网站上查询下载文件。
附件1
: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2
: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申报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用户满意
住宅工程
评选
通知
抄报: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本会会长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
专业)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相关协会、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中建、中铁等驻沪办建管处,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业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08年4
月10
日
印发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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