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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14)第3号
关于在会员中进一步推进上海市
“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年,由本协会推荐会员企业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得到众多企业的积极响应,纷纷报名申请参加诚信创建活动,充分表达了广大会员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信誉度,改进企业诚信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决心。目前,这一活动仍在继续深入开展。
最近,民政部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分别发出《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市社团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协会已正式启动了规范化建设五星级协会的申评工作,这是协会推进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协会加强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协会工作获得会员支持和参与,是协会民主办会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会员企业积极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成为诚信企业,是协会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协会工作的有力支持。希望广大会员单位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为共同推进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推进上海“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打造诚信上海身体力行。
为进一步巩固企业诚信建设基础,本协会决定,在原有诚信建设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诚信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步推进。先在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和专业一级企业中推进,努力使大型企业率先成为“诚信企业”,成为中小企业的表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中小企业推广。
二、目前还未参加“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的会员企业,应充分认识“诚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参加“诚信创建”活动,自觉加入企业诚信管理行列。
三、企业主要领导应成为诚信创建工作的积极推动者,要指定具体负责人,与协会对接本企业的诚信创建工作。
四、企业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与协会沟通,在协会及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创建工作。
五、企业参加“诚信创建”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名牌参评参考条件。上海市文明单位评审明确要求参评企业须提供《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档案》。协会也将此作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30强的重要参评条件。协会对“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做出成绩的优秀推动者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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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4年推荐参加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名额计划落实表》
联系人:夏咸虎 联系电话:53830006—57
电子邮箱:xxhinfor@163.com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4年2月18日
主题词:会员工作 诚信创建 通知
抄报: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中央直属单位,浙江、江苏等驻沪办建管处等单位。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14年2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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