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研(98)第0054号
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农场局规划管理部门,有关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1998年1月13日颁发了《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1988年上海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颁发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有关规定的通知》(市建委[沪建规](88)第390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