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建管(2001)第085号
上海市卢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你站关于询问基坑固护和临时设施工程水泥土搅拌桩是否参照沪建建管(98)第261号文《关于加强水泥土搅拌桩质量管理的通知》执行的函收悉。考虑到基坑固护结构等工程质量对安全施工有着重妥的意义,在基坑固护和临时设施水泥土搅拌桩工程市可参照《关于加强水泥土搅拌桩质量管理的通知》执行。
特此函告。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00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