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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市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 公共客运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本市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 公共客运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建市(2000)第012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本市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公交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二000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本市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

  公共客运交通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办发(1999)9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出租汽车、公交行业实际情况,现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管理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统筹考虑、标本兼治”的原则,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完善出租汽车和公交行业确保优质服务和行业稳定的自我发展机制。

  二、工作目标:

  规范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管理和市场竞争,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客运市场。进一步保持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稳定。综合治理无证营运,实现“纳轨管理、堵住源头和遏制非法经营”的要求。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94号文和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由市建委、市交通办牵头,市计委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用局等部门参加,以联席会议形式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市政处、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市交通办运输处、市交巡警总队路设处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大力整治“黑车”

  清理整顿中,要按照“堵疏结合,先疏后堵;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层明责,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综合管理”的方针,重点对本市出租、公交客运市场的非法经营现象进行大力整治,进一步遏制此类现象近年来的上升势头,维护本市出租、公交客运市场的良好秩序。

  与此同时,要针对本市郊县公交线网不足的实际状况,确定目标,展开调研,制定规划,2000年内完成市府实事规定的新辟、延伸、调整57条公交线路任务,配合综合整治“黑车”工作,方便边远区域居民的出行。

  (三)规范经营管理

  在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推行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调节企业利润率和驾驶员收入,规范企业承包租赁管理行为,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维护驾驶员队伍稳定。

  加强出租汽车和公交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工作。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经营者,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要将资质审查范围扩展至出租汽车租赁单位、个体经营者和特准单位。

  继续抓好出租汽车和公交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在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中,要增加驾驶员的应会考核内容,推行星级驾驶员制度,实行调度人员、管理人员合格上岗制度。

  根据9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的精神,规范公交行业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起草、颁布有关公交行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规范性文件,对出让和转让的要求、程序、手续等予以明确规定。在有关措施出台前,暂停实施经营权的有偿转让。要在推行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的同时,认真清理整顿以承包为名,将车辆经营权卖给驾驶员的变相“卖车”现象。

  (四)严格市场管理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要严格按照“七统一”的要求规范出租汽车硬件设施。要通过行业现状调研,采取措施,规范行业竞争,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要规范出租汽车营业站点管理,建立站点管理例会制度,及时解决站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市公交客运管理处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方便乘客、有利交通、提高效率的原则,对线路过于集中的公交站点逐步进行梳理和调整。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加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出租汽车、公共汽车随意停车上下客、闯红灯、氽车赖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等现象。

  (五)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切实改善经营环境

  在实施清理整顿工作中,各有关管理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出租汽车和公交客运经营者,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按《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要求,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税务登记、收缴车费发票和出租汽车专用牌照。

  要理顺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的各项经济政策。认真清理出租汽车行业的各项收费,努力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负担。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对浦东机场向停车候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费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要在调研基础上,认真规划,建立单一票价和分级票价相结合的公交行业计价制度,在税费等方面逐步实行统一的行业政策。

  要加强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的宏观调控,根据城市规划的总体原则,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含租赁车)运能投放,加强公交线网的优化协调,严格控制公交线路复线的开辟。

  要加强出租汽车、公交行业的立法、规划工作。抓紧做好《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公交线路经营权管理办法制订的有关工作。市公用局要积极研究,提出优化公交线网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思想,继续加强公交行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底以前):内部动员,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具体实施阶段(2月~5月):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基本实现“三个规范、一个综合治理”的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底以前):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及时整改,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附:公交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名单

公交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名单

  联席会议召集人:

    洪浩   市建委副主任

    刘桂林  市交通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

    程光   市计委副主任

    陈寅   市公用局局长助理

    宋卫国  市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

    张爱民  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葛美君  市物价局副局长

         市工商管理局

  办公室负责人:

    陈寅   市公用局局长助理

    周淮   市建委市政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

    黄国荣  市公交管理处处长

    王秀宝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

    葛明明  市交通办运输处处长

    孙振宝  市交巡警总队路政设施处副处长

    强华   市计委市场处助理调研员

    俞琪   市财政局城建处助理调研员

    华志雄  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主任科员

    施正伟  市建委市政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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