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2000)第0239号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使上海示范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良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国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管理,成立上海市2000年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黄健之 市建委副主任
副主任:徐君伦 市建管办主任
成员:李国富 市建委教育科研处处长
周建新 市建管办副主任
张正国 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工作小组:
组长:周建新市 建管办副主任
副组长:张正国 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组员:陈宁 赵俊 章建军 肖丽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将全国示范工程验收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名单报送市建管办。
5月份,各单位应做好全国示范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于5月底前做好企业自查工作。6月上旬,两集团应组织好示范工程的内部验收工作。
7月上旬,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市申报的全国示范工程进行预验收。8月上旬将申报的全国示范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建设部。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对全国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建设部建建技函(2000)22号《关于做好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00年验收工作的函》要求整理工程验收资料,并做到资料充分、数据详实、声像资料齐全。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2.8月下旬,各单位应做好全国示范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9月份建设部组织的检查验收。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二00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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