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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2000)第0239号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使上海示范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良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国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管理,成立上海市2000年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黄健之    市建委副主任

  副主任:徐君伦   市建管办主任

  成员:李国富    市建委教育科研处处长

     周建新    市建管办副主任

     张正国    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工作小组:

  组长:周建新市   建管办副主任

  副组长:张正国   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组员:陈宁 赵俊 章建军 肖丽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将全国示范工程验收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名单报送市建管办。

  5月份,各单位应做好全国示范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于5月底前做好企业自查工作。6月上旬,两集团应组织好示范工程的内部验收工作。

  7月上旬,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市申报的全国示范工程进行预验收。8月上旬将申报的全国示范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建设部。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对全国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建设部建建技函(2000)22号《关于做好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00年验收工作的函》要求整理工程验收资料,并做到资料充分、数据详实、声像资料齐全。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2.8月下旬,各单位应做好全国示范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9月份建设部组织的检查验收。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二00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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