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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园林绿化项目 设计评选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园林绿化项目 设计评选标准》的通知

沪建建(99)第0616号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绿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城市绿化水平、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为了及时反映本市绿化建设成果,完善上海市优秀园林绿化项目设计评选工作,现将《上海市优秀园林绿化项目设计评选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优秀园林绿化项目设计评选标准

  一、优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必须是园林规划、绿化设计和园林建筑(园林小品除外)三个专业之中两个专业为优秀专业,否则只能申报优秀专业。

  (一)基本标准

  1符合国家和本市城市规划、园林设计和消防、环保等方面规范、规定和标准。

  2设计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与环境协调。

  3设计依据齐全,设计文件完整,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图纸清晰,尺寸正确,满足施工要求。

  4设备、材料选用配置恰当。

  5各专业设计配合协调。

  (二)优秀标准

  1总体构思有独创性,造型新颖美观,富有特色。

  2运用先进理论、方法和新材料、新技术,设计达到先进水平,密切结合实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二、优秀绿化专业设计

  (一)基本标准

  1符合国家和本市园林、绿化、环保、卫生、交通、建筑等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

  2设计依据齐全,设计文件完整,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图纸清晰正确,符合制图标准,满足施工要求。

  3绿化与环境协调,绿化设计与其它专业相协调。

  4植物材料选用正确,配置得当。

  (二)优秀标准

  1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正确,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富有特色。

  2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获得良好效果。

  3植物配置符合生态原则,具有良好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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