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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制订的 《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制订的 《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规定》的通知

沪府办(2002)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水务局制订的《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

为加强本市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上海市水利分片综合治理规划,对主要的流域性行洪通道、省市边界河道及行洪、排涝、水资源调度等具有全市控制性作用的河道定为市管河道,并将中心城区内具有防汛排涝重要作用的河道列入市管河道。市管河道的具体名称、起讫地点,详见《上海市市管河道明细表》(附后)。

二、市管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是指河道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不小于6米的区域,包括堤防、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市管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将由市水务局会同市规划局划定。

三、市管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管河道涉及航道,以及河道两岸管理范围涉及城市道路的,应当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市水务局是本市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河道(水闸)管理处负责对全市河道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对市管河道实施管理。根据管理需要,市水务局可以将市管河道委托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上海市市管河道明细表

序号

河道(湖泊)名称

起讫地点

所在区(县)

1

蕴藻浜

吴淞江

黄浦江

嘉定、宝山

2

新槎浦

蕴藻浜

吴淞江

宝山、嘉定、普陀

3

潘泾

罗泾港区

蕴藻浜

宝山

4

练祁河

顾浦

长江口

嘉定、宝山

5

桃浦河—木渎港

苏州河

蕴藻浜

宝山、普陀

6

东茭泾—彭越浦

蕴藻浜

苏州河

宝山、闸北、普陀

7

西泗塘—俞泾塘—虹口港

蕴藻浜

黄浦江

宝山、闸北、虹口

8

南泗塘—沙泾港

蕴藻浜

虹口港

宝山、虹口

9

走马塘

桃浦河

沙泾港

宝山、闸北、虹口

10

虬江

外走马塘

黄浦

江杨浦

11

杨树浦港

外走马塘

黄浦

江杨浦

12

漕河泾—龙华港

新泾港

黄浦江

闵行、徐汇

13

张家塘港

新泾港

黄浦江

闵行、徐汇

14

蒲汇塘

龙华港

新泾港

闵行、徐汇

15

新泾港

苏州河

淀浦河

长宁、闵行

16

油墩港

吴淞江

横潦泾

青浦、松江

17

淀浦河

淀山湖

黄浦江

青浦、松江、闵行、徐汇

18

叶榭塘—龙泉港

黄浦江

运石河

松江、金山

19

赵家沟

黄浦江

长江口

浦东新区

20

浦东运河

赵家沟

大治河

浦东新区、南汇

21

川杨河

黄浦江

长江口

浦东新区

22

大治河

黄浦江

长江口

闵行、南汇

23

金汇港

黄浦江

杭州湾

奉贤

24

南横引河

崇西水闸

前哨闸河

崇明

25

黄浦江

三角渡

长江口

包括上游竖潦泾、横潦泾,贯穿全市大陆片,流经青浦、松江、金山、奉贤、浦东新区、徐汇、卢湾、黄浦、虹口、杨浦、宝山

26

吴淞江—苏州河

江苏省界

黄浦江

青浦、闵行、嘉定、长宁、普陀、闸北、静安、黄浦、虹口

27

太浦河

江苏省界

西泖河

青浦

28

拦路港—泖河—斜塘

淀山

湖三角渡

青浦、松江

29

红旗塘—大蒸塘—圆泄泾

沪浙边界

三角渡

青浦、松江

30

胥浦塘—掘石港—大泖港

沪浙边界

黄浦江

金山

31

淀山湖

青浦

32

元荡

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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