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制订的 《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规定》的通知
沪府办(2002)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水务局制订的《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
为加强本市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上海市水利分片综合治理规划,对主要的流域性行洪通道、省市边界河道及行洪、排涝、水资源调度等具有全市控制性作用的河道定为市管河道,并将中心城区内具有防汛排涝重要作用的河道列入市管河道。市管河道的具体名称、起讫地点,详见《上海市市管河道明细表》(附后)。
二、市管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是指河道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不小于6米的区域,包括堤防、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市管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将由市水务局会同市规划局划定。
三、市管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管河道涉及航道,以及河道两岸管理范围涉及城市道路的,应当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市水务局是本市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河道(水闸)管理处负责对全市河道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对市管河道实施管理。根据管理需要,市水务局可以将市管河道委托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上海市市管河道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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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湖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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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地点 |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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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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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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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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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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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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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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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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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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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槎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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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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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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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嘉定、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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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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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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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泾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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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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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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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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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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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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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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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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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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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河—木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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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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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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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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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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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茭泾—彭越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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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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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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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闸北、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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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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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泗塘—俞泾塘—虹口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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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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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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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闸北、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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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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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泗塘—沙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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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藻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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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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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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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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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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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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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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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闸北、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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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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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走马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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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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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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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杨树浦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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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走马塘
|
黄浦
|
江杨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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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泾—龙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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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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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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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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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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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塘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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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泾港
|
黄浦江
|
闵行、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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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蒲汇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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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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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泾港
|
闵行、徐汇
|
15
|
新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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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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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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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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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油墩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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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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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潦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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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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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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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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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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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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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松江、闵行、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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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叶榭塘—龙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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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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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石河
|
松江、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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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赵家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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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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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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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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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浦东运河
|
赵家沟
|
大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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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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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川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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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
长江口
|
浦东新区
|
22
|
大治河
|
黄浦江
|
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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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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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金汇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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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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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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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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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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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横引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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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西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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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哨闸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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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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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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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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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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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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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上游竖潦泾、横潦泾,贯穿全市大陆片,流经青浦、松江、金山、奉贤、浦东新区、徐汇、卢湾、黄浦、虹口、杨浦、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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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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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苏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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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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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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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闵行、嘉定、长宁、普陀、闸北、静安、黄浦、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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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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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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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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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泖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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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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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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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港—泖河—斜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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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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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三角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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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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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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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塘—大蒸塘—圆泄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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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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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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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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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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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浦塘—掘石港—大泖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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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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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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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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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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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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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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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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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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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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