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搜索
政策法规
上海保障性住房法规
动态更新
规范性文件
已废止的政策法规

关于《废止部分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的通知

沪建建(2002)第00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使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适应建筑技术、材料和设备发展的要求,我委对现行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有关专家审议和我委审核,现决定废止下列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

一、《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用长线台座技术规程》DB/TJ08—01—92

二、《住宅建筑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DBJ08—21—91

三、《地下救护站工程设计暂行规定》DBJ08—29—92

四、《聚氨酯(851)防水涂膜屋面设计与施工规程》DBJ08—6—91

五、《钢筋锥螺纹联接技术规程》DBJ08—209—93

六、《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屋面工程应用技术规程》DBJ08—17—90

七、《高层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TJ08—303—96

八、《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室外埋地工程技术规程》DB/TJ08—305—96

九、《住宅建筑电话通信设计标准》DBJ08—8—93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343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