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搜索
政策法规
上海保障性住房法规
动态更新
规范性文件
已废止的政策法规

关于“关于要求对《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若干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


关于“关于要求对《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若干条款解释的请示”的复函

沪建研(2001)第0072号

闵行区房地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若干条款解释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中的“其他设施”,不仅包含围墙,还包括副业棚舍、晒场、沼气池、化粪池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市政府今年拟修订《管理办法》。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建议你局同时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343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