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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沪府发〔199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河道治理和水利建设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已把以苏州河治理为重点的全市河道整治列为今后三年本市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上海迎接新世纪的标志性工程。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年连一年,一届接一届,抓紧治理工作,全力提高上海城市环保水平和排水泄洪能力、为确保城市安全、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现就加强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

    开展苏州河环境整治,总的是确定苏州河的主要功能为环境生态功能和水利功能。作为环境生态功能,要逐步改善苏州河水质,恢复水体原有的生态条件,使鱼类生存。作为水利功能,要保持苏州河的地面泾流排水通道的功能,提高其泄洪排洪能力,并在苏州河上游保持工农业用水和航运的功能。具体规划是:苏州河长寿路桥至黄浦江的苏州河河口为绿化段,主要功能为泄洪排捞和休闲观赏;苏州河长寿路桥至华漕为绿化延伸段,主要功能为泄洪排涝、航运和休闲观赏;华漕以西至江苏省界为工农业生产混合段,主要功能为泄洪排涝、航运和工农业用水。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是:至2000年底,苏州河干流水域消除黑臭,苏州河与黄浦江交汇处消除色差;华漕以东河段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五类标准,华漕以西河段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四类标准;长寿路桥以东陆域范围内建成绿化带;长寿路桥以西河段两岸部分地段开始建设绿化带;水面无漂浮垃圾,长寿路桥以东禁止货运船只航行。

    远期目标是:至2010年,实现苏州河与黄浦江、苏州河干流与支流水质同步改善,基本实现水系环境生态功能,河中有鱼;华漕以东河段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四类标准,华漕以西河段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两岸建成绿色走廊,市区段两岸建成步行街。

    在改善苏州河水环境和两岸环境的同时,虹口港也将在2000年消除黑臭。

二、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

     对苏州河治理,实行“以治水为中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及“每年都有阶段性成果”的方针。近期水域治黑治臭,陆域治脏治乱、增绿;远期恢复苏州河水系环境的生态功能,两岸形成绿化休闲的良好环境。

    “以治水为中心”,就是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要在已经实施的合流污水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和治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合流污水一期工程范围之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必须治理达标,并将污水纳入合流总管。合流污水一期工程范围之外的,也要截污达标,纳入其它污水总管。上游郊县要防止禽畜饲养业和农业污染对河体的影响。对截流进总管的污水,要有步骤地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厂。对支流建闸控制的污水,要尽可能实施就地废水净化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污水和废弃物对河水的污染,逐步恢复水体的生态净化功能。

   “全面规划、远近结合”,就是坚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统一的观点以及系统分析、生态系统的观点。苏州河治理关系到市政、水利、环保、环卫、园林、航运、交通、农业、工业、商业、科技等各个方面,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在治水的同时,使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实施工程建设,要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不搞过渡的废弃性工程,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就是集中财力、物力、分段治理,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在本世纪内,消除苏州河和虹口港黑臭,重点治理好苏州河长寿路桥以东和虹口港市区段的两岸脏乱环境,建设绿化带。到下世纪初,再分步推进到中游和上游地区。通过从下游到中、上游,从市区到郊区的分步实施,以治水、增绿为重点,使苏州河两岸成为市民休闲的场所。

   “每年都有阶段性成果”,就是近期以1999年国庆50周年和2000年底为两个关键性节点,力争使治理工作每年都有看得见的变化,积“小变”为“大变”,使上海的城市环境有明显改善,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进入21世纪后,继续每年迈一步,不断有变化,到2010年根治好苏州河及其支流。

三、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措施

    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治污、调水、清淤、绿化等一系列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干流水质黑臭,进而最终恢复全流域的水环境生态功能。

    为实现2000年整治目标,近三年将陆续开工建设或实施两岸绿化工程,长寿路桥以东各类码头搬迁工程,沿岸截流泵站旱天直排改造工程,华漕港至丹巴路直排苏州河污水截流工程,下游六支流污水截流工程、上游七支流建闸控污工程,虹口港水系整治工程和虹口港、杨浦港截流工程。通过实施以上工程,将对流入苏州河、虹口港、杨浦港的工业、生活污水进行截流,削减各类污染负荷,为彻底根治苏州河及其支流创造条件。

    近三年的工作进度是:

    1998年,要确保完成华漕港至丹巴路沿河28家企业直排苏州河污水截流;完成17座合流泵站改造工程和西沙江等6条支流建闸;搬迁、拆除和停用长寿路桥以东环卫码头和货运码头,拆除76处码头遗留设施;长寿路桥以东新建不少于2公里的绿化段。

    1999年国庆节前,吴淞路桥闸完成改造并进行单向调水;长寿路桥以东航运秩序进一步改观,水面更加清洁;两岸违章建筑抓紧拆除,长寿路桥以东继续建设不少于3公里的绿化段,苏州河桥以西两岸扩大绿化,使绿化建设初具规模,苏州河黑臭现象明显减少。

    2000年底,要基本消除苏州河黑臭,中下游河段水质的主要指标要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五类标准。长寿路桥以东河段要改变航运功能;两岸要全面建成绿化带,长寿路桥以西的绿化带建设要进一步扩大规模。

    为了实现2010年的治理目标,在下世纪初还要继续和新开工建设两岸绿化(长寿路桥以西)工程,货运和环卫码头搬迁工程,石洞口污水厂二期工程,支流截污工程,底泥疏浚工程,上游段水土保持工程,生态农业工程,河道曝气复氧工程,综合调水工程,支流就地净化工程等。通过实施这些工程,使苏州河恢复生态功能,中、下游建成沿河绿带,市区段建成步行街,苏州河水清、有鱼,两岸有绿、清洁、美丽。

  四、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做到上下齐动手,条块一起抓。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徐匡迪市长为组长、陈良宇常务副市长和韩正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以及有关委、办、局和区、县政府负责人组成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统一筹资、还贷工作。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有关委、办、局和区、县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苏州河治理纳入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并搞好组织协调。要层层分解治理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基层,建立保障机制。全市各行各业都要顾全大局,支持综合整治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落实各自的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河建设公司要按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考核,抓出成效。

  (二)努力依法行政。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各有关委、办、局和区、县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认真执行这一规章。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抓好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源防治;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里主要负责治水,区里和县里主要负责治脏治乱和增绿以及进行两岸的开发建设;要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探索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落实治理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都要把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实行倾斜政策,加大治理资金的投入。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主管部门在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积极引进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同时抓紧建立收费还贷机制,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投入、产出、借贷、还贷体制。要抓紧筹建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基金会,动员海内外和社会各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为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捐款捐物。有关区、县政府要落实支流治理、绿化建设、治脏治乱、日常管理等资金,并按照整治与开发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进外资和内资开发建设苏州河沿岸地区,加快两岸旧区和危棚简屋的改造,让市民每年都能看得见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变化和进展。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跨世纪工程。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对涉及工程需要动迁的单位和居民,要教育他们顾全大局,按时搬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困难,要各方配合,共同克服。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苏州河环境整治的措施和成果,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典型事例。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以治河、兴市、爱国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程的氛围,确保苏州河综合整治目标按期实现。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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