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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环卫、园林市级城市维护资金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市政、环卫、园林市级城市维护资金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建计(99)第0629号

市市政局、市环卫局、市园林局:

  为加强本市市级城市维护事业费、市级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请你局按季、按年及时编制市级城市维护事业费、市城市维护专项资金收拨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报告,并在下季度第一月的5日前、次年第一月的10日前将分析报告报我委综合计划处、市城建基金管理办公室。市城建基金办对该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按照今年市政、环卫、园林行业推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开”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市政、环卫、园林市级城市维护事业费下半年按养护作业量5600万元走向市场,并进行招投标,具体指标为:

  1.市政局    1000万元

  2.环卫局    4000万元

  3.园林局    600万元

  上述市级事业费5600万元由市城建基金管理办公室按招投标合同拨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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