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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00一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00一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建办(2001)第0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二一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二00一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意见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00一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施意见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要高标准地建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把卫星定位、测绘和航摄等手段取得的地理信息数据整合起来,形成支撑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平台,这项工作明年要体现成效”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能力和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提出2001年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施意见。

一、“系统”实施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一个具有上海城市地理基础数据平台统一标准、比较现势的上海市地形图和遥感图数据资料、能使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共享的基础信息系统,形成支撑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平台。

1建立统一标准的基础数据平台

数字化地形图系列数据库——包括各种比例尺的数字化地形图(含行政区划——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单位:上海市测绘院)

城市航空遥感信息库——包括一、二、三轮航空遥感数据,先建第三轮遥感信息库。(负责单位: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上海市航空遥感综合调查办公室)

2建立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网络通讯环境

以市建委机关机房为网络核心节点,以各局为子节点,构成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政务网络环境,并与市政府办公厅及其他委、办、局建立网络互联。(牵头单位: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各局参加)

以市建科活动中心网管中心为核心节点,以各局、有关单位的信息网站为子节点,构成建设系统社会信息服务网络环境,并与上海信息港的各大信息网和Internet互联。(牵头单位: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各局参加)

两个核心网站之间以专线连接,形成建设系统网络通讯整体环境。

3续建、整合9个子系统

规划子系统:建设规划子系统,并提供总体规划(土地使用现状)、分区规划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市政子系统:建设市政子系统,并提供道路、桥梁、燃气设施(煤气、天然气)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城市交通子系统:建设城市交通子系统,并提供城市交通、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公共交通(电车、汽车、出租车)、水路航运、航道疏浚等运行状况的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水务子系统:建设水务子系统,并提供河道、城市供水(自来水)、排水(雨水、污水)地下管线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房地资源子系统:建设房地资源子系统,并提供房屋、土地、地质资源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环保子系统:建设环保子系统,并提供环境控制(环境规划、环境整治)、环境现状(环境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危险废弃物管理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管理局)

绿化子系统:建设绿化子系统,并提供公共绿地(公园、苗圃、街道绿地)、专用绿地(单位绿地)、树木(行道树、古树名木)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市容环卫子系统:建设市容环卫子系统,并提供废弃物(垃圾、粪便)处置、环卫设施、市容灯光设施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住宅子系统:建设住宅子系统,并提供城市住宅、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等图形信息和属性数据。(负责单位: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二、“系统”实施的组织保障

依托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形成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机制。

1成立上海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及阶段计划,审定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立项,协调专业系统在实施过程中需解决的问题,落实、保证“系统”(包括专业系统)建设经费到位等。近期主要是高标准地抓好“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单位派专人参加。办公室暂设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完成领导小组布置交办的各项任务,统筹安排“系统”实施的计划进度和资金,组织系统内信息化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负责与市信息办等部门联络,制定系统内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等。

3建立数据更新和系统应用保障机制

数据更新机制:落实各单位数据更新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本单位相关部门提供应更新的数据,确定本单位数据更新的周期和操作程序。

应用保障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挂帅,负责推进、督促本单位的实施工作,确定本单位具体应用的部门和人员,对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应用培训,把数据更新、系统应用情况列入单位和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系统”实施的时间节点

2001年1月—3月各专业系统现状条件详细调研——网络组建、数据库及CIS应用软件、信息采集与维护、资金来源等情况;拟定“系统”实施详细方案。

2001年1月—5月拟定“系统”内互联方式、确定各子网的接入方式、数据通讯方式和规范;拟定公共数据目录、共享数据库、GIS应用结构的实现方式。

2001年4月—10月基础数据库实施——建立1∶2000数字化地形图库;建立1∶10000中心城区、1∶50000全市第三轮航空遥感信息库,信息共享规则及“系统”运行规则研讨及编制。

2001年7月—11月公共数据目录与数据库实施——各专业系统按照公共数据目录确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提供公共数据,在基础数据平台上迭加各专业系统提供的公共数据信息。配合市信息办进行网络互联的实施。

2001年10月—12月“系统”联调——“系统”内网络通讯、“系统”功能、信息共享功能等调试。拟定共享数据提供方式和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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