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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办法》的通知

沪建城(2003)77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代章)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办法

根据2003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郊区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进郊区“三个集中”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水平,不断提升郊区村镇建设总体水平,现决定开展“2003年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03年上海市郊区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组委会,对竞赛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承担。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黄健之(市建委副主任)

副主任:孙建平(市建委副主任)

严鸿华(现代设计集团董事长)

叶龙海(市农委副局级巡视员)

蒋宗健(市规划局副总工程师)

林驹(市房地资源局副总工程师)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冯健理

副主任:周建新、王勤芬、浦建华、黄芝

成员:承建文、沈邵军、方建慧、蔡咏榴、吴云芝

(三)竞赛评选专家组

组长:陈仕中(上海地产集团技术总监、教授级高工)

成员:蔡镇钰(现代设计集团资深建筑师、教授、中国建筑设计大师)

陈秉钊(同济大学教授、建设部专家委员会成员)

陈华宁(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资深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翁皓(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

章关福(中房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

苏平(市农委城镇规划建设处副处长)

叶肇凯(青浦区规划局总工、教授级高工)

顾育成(嘉定区江南建筑设计院院长、高工)

二、竞赛内容

村民住宅单体设计方案,分低层独立式住宅,低层联体式住宅、多层单元式住宅三组分别评选。

三、设计参数

(一)低层独立式住宅

层数:2~3层

每户建筑面积及户型比例

户型一:150~180平方米10%

户型二:180~250平方米65%

户型三:250~300平方米25%

户型一、二的宅基地总面积最大为150~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最大为80~90平方米;户型三的宅基地总面积最大为160~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最大为90~100平方米

(二)低层联体式住宅

层数:2~3层(两户以上并联组成)

每户建筑面积及户型比例

户型一:120~180平方米65%

户型二:180~250平方米35%

户型一的宅基地总面积最大为150~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最大为80~90平方米;户型二的宅基地及建筑占地面积可参照房型一,也可采用以下数据即宅基地总面积最大为160~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最大为90~100平方米

(三)多层单元式住宅:

层数:以4层为主,少数5~6层

每户建筑面积及房型比例

55~65平方米一室一厅户10%

80~100平方米二室一厅户35%

120~140平方米三室一厅户35%

160~180平方米三室一厅或四室一厅户20%

(四)层高:

低层30~32米(底层可稍高)

多层28~30米

(五)补充说明:

1、本次竞赛无总平面设计,户型、多层房型及房型比例安排仅作单体设计时参考。

2、在进行各种类型单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本市郊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实际情况,宜选取适应郊区村民生活需要的、比例较高的户型和房型进行设计。多层单元住宅可采取在每一单元中各种房型进行搭配的方式,但标准层每单元不宜超过4户。

四、设计依据

参赛设计方案原则上应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有关要求,小户型套内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可在“标准”规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除此以外如因风貌设计需要,对“标准”进行较大调整或突破,应详细说明理由。

五、评选原则

本次竞赛评选遵循“在适应郊区村民住宅的功能和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发掘本土建筑文化特色,创作具有上海郊区特色的村民住宅设计方案”的原则,鼓励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参赛方案中对立面和整体造型做多方案比较,突出体现新时期上海郊区村民住宅的形象和风貌。参赛设计方案的原创性和特色风貌设计是本次竞赛评选的重要内容。

参赛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降低建设成本,提倡在控制造价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同时应满足居民安保需要。

六、参赛申报

鼓励本市及外地进沪丙级以上建筑设计单位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竞赛,欢迎外省市建筑设计单位及个人参赛。每一单位或个人申报参赛方案数量不限。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材料送交

为保证评选公正,所有参赛作品中不应包含设计单位、设计者名称或标示,否则取消评选资格,作者可另行附纸写明参赛单位名称、作者以及联系方式。

(一)每一种类型单体住宅方案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彩色透视效果图(不少于一张)

2、平、立、剖面图(比例:1∶50、1∶100)

其中多层住宅至少应有每种单元的底层及标准层平面,以及不少于三种的单元组合示意图。低层独立式及联排式住宅应有全部平面,底层平面应考虑庭院布置,对停车位设置应有所考虑。立面可选取不少于两个的主要立面,平面应有家具及设备布置。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单元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每户内各种住房的室内使用面积标注在平面图中),每户使用面积,组合平面的户型比例。

 

4、设计说明

除常规内容外,重点应对设计中体现的特色风貌要素进行说明,如说明内容较多,也可另外提交单篇文字说明。

(二)报送材料一律做成A3幅面,装订成册(包括彩色效果图)

(三)参赛作品电子文件

八、奖励办法

对本次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竞赛组委会将给予以下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一)对获奖的设计单位,市建委将在2004年度的设计单位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

(二)竞赛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牌、奖状和个人获奖证书,同时颁发奖金。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一等奖奖励20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0元,三等奖奖励5000元。

(三)本次获奖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竞赛组委会享有对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四)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竞赛组委会将向各郊区(县)建委以及乡镇政府进行推荐,提请在今后郊区住宅项目设计中优先考虑。

九、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请于2003年11月30日前送交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竞赛组委会将于2003年12月组织评审并进行获奖作品表彰。

地址:上海市胶州路699号恒森广场B幢903室

联系电话:(021)52281097联系人:张绍弘 徐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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