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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市地铁安全整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本市地铁安全整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沪建办(2003)245号

市交通局、地铁建设公司、地铁运营公司、申通公司、现代轨道公司:

  现将《本市地铁安全整改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整改工作进程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十二日

本市地铁安全整改工作会议纪要

  为落实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2003年4月7日上午,市建委黄健之副主任主持召开本市地铁安全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市交通局、地铁建设公司、地铁运营公司、申通公司、现代轨道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和明确了本市地铁安全整改的工作目标、责任主体、资金渠道和时间节点,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需要立即整改的12个问题:(1)一号线地下车站设备和管理用房采用小空调,散热效果不良;(2)一、三号线隧道局部沉降;(3)一号线站厅无喷淋灭火系统;(4)一号线无消防无线通讯系统,二号线消防无线通讯系统与消防局链路尚未连通,三号线模拟集群无线频点干扰较严重;(5)一号线车站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屏蔽门;(6)五号线区间无照明设施、尽头线防撞装置标准偏低、无列车脱轨起复设备;(7)车站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样式不规范、数量不足;(8)地铁车站紧急疏散通道能力不足,收费区与非收费区之间紧急通道宽度不够;(9)部分车站商铺影响了通道客流;(10)应急救援防护器材配置不足;(11)运营企业危机管理意识和职工危机处理技能不强;(12)应急处置预案在广度、深度上尚不能适应突发性恐怖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大规模灾害事故的要求。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建委有关部门协助,会同有关企业,力争于年内整改完毕。有关费用按各自职能落实。

  二、需要抓紧研究论证并提出对策措施的7个问题:(1)站台无喷淋灭火系统;(2)人民广场站换乘客流远远超过通道设计能力;(3)三号线高架区间无应急照明;(4)五号线正线护栏低于车厢地板、车站雨棚过窄;(5)一号线以外线路未设计安装屏蔽门;(6)区间无逃生通道或紧急疏散设施;(7)列车车厢与驾驶室之间缺乏联络手段。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建委有关部门协助,会同有关企业,5月份提出相关意见;6月中旬前,市建委、市计委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制定整改措施,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有关费用按各自职能落实。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4个问题:(1)组织力量对国外轨道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察。由市建委和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市公安消防部门及相关企业,在上半年实施。(2)制订加强轨道交通整体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建立轨道交通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由市交通局牵头,4月份形成方案报批。(3)制订本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和规范。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市消防部门及相关企业,研究提出方案报批。(4)对市公安部门提出的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防范措施的相关费用问题,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市计委、市交通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会议要求,有关整改工作进程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送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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