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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优秀企业和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附件: 评选表彰的通知及附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11)第 18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优秀企业和个人

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市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持续改进,为市民创建更多的安居小区,根据市建交委《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交联【2010869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实施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创优评比考核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19号)及沪建安质监【20119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开展“2011年度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开发企业、2011年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施工企业、2011年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施工现场)优秀项目部”的评选。同时对于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2011年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推进者、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质量员、优秀安全员”的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上海市保障性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动迁配套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企业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项目公司

1、项目部机构健全,项目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无市场不良记录,经济效益较好。

3、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合格率100%

4、项目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职工无投诉、无上访。

5、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所开发的过程项目在积极开发应用四新技术,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影响力。

6、所开发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并获得过上海市用户满意工程、绿色施工工程等奖项;

7、正在积极开展实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二)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施工企业

 1、企业施工过程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且持续改进;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坚持绿色施工,坚持“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和用户满意为质量最高标准,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为用户和社会提供满意的工程和服务,获得过上海市用户满意工程和优秀QC小组等奖项;

    2、注重与业主、监理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严格落实施工计划,加强对材料的控制;

3、交付后的工程功能良好,用户满意;

    4、严格执行上海市、本行业服务标准,重视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服务体系健全、规范;

    6、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正在积极开展实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三)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推进者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推进者”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关注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营造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快速反应和学习的经营环境,完善组织的治理,评审组织的绩效,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卓有成效,所在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2、近三年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

3、近三年连续获得市、区级各类质量奖项和荣誉称号;

4、近三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现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情况;

5、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落实ISO9001质量认证,开展卓越绩效模式管理;

(四)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经理工作岗位,所负责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在2010年度至少获得过用户满意工程或一项区级以上奖项。

3、所负责的保障性住房工程无质量诚信不良记录、责任事故和社会影响的质量投诉;

4、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5、积极推广“四新”应用,重视管理和技术创新;

6、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质量员、安全员

1、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为持续改进和提高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贡献者。

2、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掌握本岗位操作工艺和规范,积累丰富的操作实践经验,无不合格记录发生。

3、刻苦钻研,管理或生产岗位技术过硬,具有一技之长,在各类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服务创优、立功竞赛中成绩优异。

4、热心传帮带,共同提高操作技能和水平,在提高部门管理、班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5、善于学习,结合本岗位,运用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方法解决施工操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成绩显著。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

评选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体名额安排如下:

1、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项目公司5

2、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施工企业10

3、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推进者5

4、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项目经理10

5、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质量员20

6、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优秀安全员20

对获奖单位、个人将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公开表彰,并采取颁发奖牌、文件通报、会议表彰、网上公示、新闻媒体发布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1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优秀企业和个人评选委员会由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优秀企业和个人评选工作受评选委员会委托,由《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公约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2、各会员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3、有关局(集团、总公司)、相关协会、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部属进沪企业,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认真填写推荐意见,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4、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可以直接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5、企业申报材料于20111130日前送至协会,12月上旬完成现场评审,年底公布评审结果。

    下阶段协会将在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公约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认证内容除《施工现场观察质量保证体系DG/TJ08-1201-2005》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市府《22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单位积极参加,认真贯彻实施。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我协会网站查阅下载,网址:www.gczlsh.com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评选  保障性住房建设  通知

抄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抄送:本会常务理事、相关协会,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中建、中铁等驻沪办建管处,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业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11118日印发

附件: 评选表彰的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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