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07)第18号
关于评选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
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上海市“十一五”规划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建设上海工程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企业的质量诚信度,拟继续评选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现将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 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协会、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遵照沪工质协[2007]第18号文«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见附件一),按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做好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的选送和推荐工作。
二、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07年11月25日前报送到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联系人:杨国华、周幼勤
电 话:021-53830006*60
传 真:021-53825393
地 址:上海市普安路189号20楼
邮 编:200021
附件:
一、《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名额分配表
三、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申报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评选活动 质量诚信 通知
抄报: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中建协质量分会,本会会长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市公路学会、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中建、中铁等驻沪办建管处和有关单位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印发
附件: 关于评选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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