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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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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质协〔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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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和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聚焦技术创新、管理革新,现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和行业发展需要,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并填写《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制修订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一、申报范围
立项申报项目应围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新目标,紧贴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同时也鼓励现有的具有行业共性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立项要求
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相关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选题不能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交叉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标及行标。
申请单位要有标准相关工作基础,具备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多单位联合申请,吸纳各方代表参与,增强标准代表性。
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若已有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Word格式)至联系人邮箱,同时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协会。
四、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申报立项作为协会常态化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随时申报。
五、政策支持
(一)优先试点
对采纳选题的项目,优先开展试点、推介观摩和技术交流。
(二)优先支持
对优秀的团体标准项目优先向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参评团体标准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与市科技创新系列活动、科技进步奖、示范项目、品质工程和优质结构等。
(三)优先激励
对典型的团体标准项目主要起草人推荐加入协会智库平台,参与智库交流沙龙;起草单位可推荐简化入会流程,优先推荐优秀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