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导广大企业树立以用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宗旨,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企业绩效和竞争力,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以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了更好地配合社会质量信用体系的建设和提高质量领域信用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 “上海市用户满意工程”、“上海市用户满意企业”及“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须根据《上海市用户满意工程评选办法》(附件1)、《上海市用户满意企业评选办法》(附件2)、《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评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上海市用户满意工程”、“上海市用户满意企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申报企业须根据评选方法及申报表相关要求,填写对应表格,准备规定材料并装订成册,提前10天向上级部门申报。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可按要求直接向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申报。
电 话:021-61671075 13761390658 136017486363、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经理人评选办法及申报表(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我协会网站查阅下载,网址:www.gczl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