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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年度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四新技术应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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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上海市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四新技术应用信息共享(试行)的通知》(沪交建管【20186),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受上海市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委托,运用协会资源,搭建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2020年度四新技术的信息采集、审核、网上发布等工作,并建立动态跟踪、推介交流等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交通建设工程四新技术应用成果权属单位(可联合申报),可以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科研院校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已有相应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但尚无国家、行业和本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有效期内的查新报告;已在2个以上交通建设工程应用的实例(至少有1个在建项目);须在四新技术应用取得时效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前及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登录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gczlsh.com点击四新技术专栏中的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网上程序提交,申报表及上传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材料应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协会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网上受理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成果权属单位报送纸质材料至上海市工程质量协会现场受理窗口。申报纸质材料(含申报表及上传的附加材料)一式三份。

四、推介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我协会作为5A评估等级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具备提名资格。协会对企业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本年度四新技术推介清单,从推介清单中择优给予提名。

同时也引入上海市交通建设领域“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机制,重点推广“四新技术推介清单”中评优提名的有关技术。示范工程由上海市交委建设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采用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经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由上海市交委建设管理中心发文公布。

示范工程的参评条件:本市范围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一年的,具备协会“四新技术推介清单” 中评优提名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较高的各类新建(或改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及水利工程和其它土木工程。

示范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也可经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择优推荐。如采用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应按立项条件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方可推荐到上海市交委建设管理中心。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后即可起申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55号汇融大厦1805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宋超

联系电话:13564717684

 

附件:

1、附件材料目录

2、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四新技术应用申报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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