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通知全文及相关附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18〕6号
关于做好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综合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2018)>的通知》(沪交建〔2016〕402号)和《关于开展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综合能力评定的通知》(沪交建管〔2018〕31号)精神,结合本市交通建设构件市场实际情况进行预制构件企业(简称:构件企业)综合能力评定工作。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简称:市工程质量协会)受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简称:市交通建管中心)委托,运用行业协会资源组织做好本市2018年度交通建设工程构件企业综合能力评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
要求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构件企业结合日常建设管理,对列入评定的范围的,根据企业信息登记表进行登记申报,分别填入相应的内容(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至市工程质量协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信息登记表登录市工程质量协会官网 http://www.gczlsh.com/预制构件专栏中下载企业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二、随机抽查
市工程质量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交通建设工程构件企业进行“双随机”实地抽查,对抽查结果按照评定标准记分。行业专家从交通建设工程预制构件行业专家组随机抽取。
检查队伍安排2组,由协会专职人员带队,每组配备3~5名专家。检查频次为每周至少安排2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检查2~3家企业,并提前告知企业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三、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结果每年年底公布一次。根据评分结果,并结合相关构件企业各项指标应用情况做综合考量,由市工程质量协会汇总评定结果。
四、公示发布
综合能力评定结果将在市工程质量协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被评定对象或社会公众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建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9号建滔广场5号楼7楼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材料受理窗口;
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00-4:30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63847498、13564413800
电子版材料发至:shgczlgj@163.com
监督电话:021-58401858转23228
备注:其他事项见《关于开展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综合能力评定的通知》(沪交建管【2018】31号)。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信息登记表》
2《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综合能力评定评分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8年 9月17日
下载:通知全文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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