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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通知

下载:通知及附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沪工质协(2012)第5


     

   关于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2012年会费征收工作已开始,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协会将本着会费来自于会员,服务于会员的原则,在做好会费征收工作的同时,认真加强对会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收缴,使协会有一个稳定的经费来源,以此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协会对于广大会员单位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会费缴纳标准

1、 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缴纳3000/年会费;

2、 二、三级资质企业缴纳2000/年会费;

3、 有关院、校、所等单位参照二级资质企业缴纳2000/年会费。

二、会费缴纳时间

接本通知十日内缴纳,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缓交或减免。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将作自动退会处理。新会员自批准日当年开始缴纳会费。

 

收款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号:083651120100304099263

用途请注明:“2012年会费”

本协会收到会费后,将开具“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请各单位将汇款情况(以企业信息回执表为准)通知我会,以便邮寄发票。

协会地址:上海市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20

  编:200021

联系人:周幼勤   13621947315

  话:53830006*60    传真:63847498

电子信箱:zyq0630@163.com

 

附件:

“会员单位有关信息回执”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我协会网站查阅下载,网址:www.gczlsh.com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O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会费  缴纳  通知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12年5 月3日印发

下载: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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