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
设质
量管理
协会
沪工质协(
2008
)第
15
号
关于评选200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
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的会议精神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提升企业的质量诚信度,发挥项目经理在建设上海工程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骨干作用,
经研究决定,
继续开展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2008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 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协会、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按照
沪工质协(
2008
)第
15
号文
«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
(见附件一),做好2008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的推荐工作。
二、请各申报企业将申
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申报表》、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附光盘),于
2008
年
10
月
25
日前报送到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联系人:杨国华、周幼勤
电
话:021-53830006*60
传
真:021-53825393
地
址:上海市普安路189
号20
楼
邮
编:200021
附件:
一、《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二、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申报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00
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评选活动
质量诚信
通知
抄报: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中建协质量分会,本会会长
抄送:上海市园林行业协会、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中建、中铁等驻沪办建管处和有关单位
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2008
年9
月19
日印发
附件:关于评选200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诚信项目经理的通知